根据《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及国家有关规定,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由秘书长领导,经理事会讨论通过,下设机构如下:
设置综合部和财务部两个办事机构。
基金会综合部具体负责接受社会捐赠,对捐赠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;负责基金会文件、基金会公章、信息公开、资料和档案等的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各种会议、规范捐赠行为;负责落实捐赠人意愿、为捐赠人提供配套服务;负责对外宣传、协调项目实施等工作。
基金会财务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工作,协调资金运作;负责基金会财务印鉴的管理工作;负责对基金会的各项收支进行会计核算、资金管理、安全运作等全面管控。
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2013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