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舞蹈学院“韶乐奖学金”
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,培养与奖励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艺术型人才,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设立“韶乐奖学金”。该奖学金取名自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韶乐厅,用于奖励烟台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拥护党的领导、品德端正、锐意进取,在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科技创新、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本科学生。该奖学金可由企事业团体或个人形式进行捐助,奖励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,与其他类别奖学金可以兼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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