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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职责

2013-11-25   发布:教育发展基金会    点击:[]

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,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做好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一、广泛联络社会各界和校友,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联系工作,建立信息平台,为学校开拓办学资源、组织社会捐赠提供信息沟通、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。

二、统一协调和归口管理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工作。

三、策划、联络捐赠项目,代表学校和基金会办理接受社会捐赠的手续,并组织项目实施。

四、制定接受捐赠、资金运作管理等规章制度,提供社会捐赠与受赠的协议文本、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。

五、对学校及各学院(部门)利用社会捐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、评估,代表学校及时向捐赠者反馈有关情况。

六、协调落实捐赠协议中学校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,监督、保障捐赠协议的执行。

七、管理、监督全校捐赠资金资助项目的申请、立项、专家评估及审批工作。

八、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和财务管理,确保基金安全,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保值增值。

九、拟定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报理事会审批十、负责提出资金筹集的奖励建议方案。

十一、负责汇集捐赠信息和材料,建立捐赠档案,负责各类捐赠证书及捐赠纪念品的制作与发放。

十二、负责基金会与学校及学校内有关部门之间、各位理事之间的联络和信息通报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基金会理事会议的会务工作。形成书面决议,会议记录及材料存档等工作。

     烟台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112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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